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举行3.15消费者维权系列活动

时间:2016-04-27来源:兰州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管理学院)

1、   开展维权社会实践活动

    首先介绍一下我校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我校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隶属学生处,指导老师为社会管理学院法学专业教师何国萍副教授、梁军老师,由法律专业特长的学生组成,现有15名成员,在校园内给师生们无偿进行法律援助,热衷法律实践、有志愿服务意识,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法学的同时也能帮助缺乏法律知识的弱势群体。

     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召开了“走进3・15消费者维权行动”动员大会。3月12日,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所有成员及新闻传播学院6人一同参与了此次社会实践维权活动。此次活动共分为3个小组,每组6人,分别对校园个体户、学生、校外商贩共计30人进行了实地采访,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摘选70余份。

                       2、联合兰州市城关定点工商所开展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  

    3月15日中午,我校社会管理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学社联同兰州市城关定点工商所在北校区小广场开展了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城关定点工商所所长叶勇等一行五人,社会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妮、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指导教师何国萍、学院团学办张婷、姜田老师,以及学院15级各班同学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城关定点工商所所长叶勇向同学们介绍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消费者维权方面的具体做法,他号召大家切实增强维权意识,妥善解决消费活动中遇到的纠纷。社会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妮希望同学们养成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倡导绿色消费,并影响和带动身边更多的人。
    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点和投诉点,受理消费者咨询30余人次。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还为同学们提供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的政策咨询。大家在横幅上签名,承诺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开展有奖问答活动,发放《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学习新消法提高维权能力》、《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宣传册300余份,对于普及师生的消费维权意识,提升消费维权能力起到了推动作用。

3、组织观看央视3.15消费者维权晚会

    3月15日晚,我校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在5-205教室组织社会管理学院全体学生观看了央视3.15消费者维权晚会。
    晚会内容主要揭示了部分食品生产加工的流程,生产过程不规范、原材料不合格,以次充好;黑客利用无线网络对用户进行监听,窃取个人隐私信息;还列举了很多匪夷所思的网络购物诈骗手段,同学们兴致高昂,认真聆听,在观看晚会的同时提高了同学们辨别真假是非的能力,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