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7浏览次数:1227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4号)精神、甘肃省教育厅甘教人〔2010〕22号文件精神,目前,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已经启动,自2010年始,实施高校毕业生网上预征。为做好我校毕业生预征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各院(系)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毕业生预征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围绕国家优惠政策、预征流程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要把宣传高校毕业生入伍政策纳入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预征对象将计入各院(系)就业人数(就业率)。
    各院(系)要尽快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政策解读活动,及时了解、宣传、张贴教育部编辑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和《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等材料(学生处国防教育网页中查询),通过网络、手机短信、QQ群、政策公告等多种形式,把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优秀士兵直接提干、退役后考学升学就业优惠等政策以及预征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等传达到每个应届毕业生。
    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积极作用,把工作做到每一个班级,要特别注意把在外实习的毕业生纳入工作范围。
    二、网上预征报名对象
    1、预征报名对象:为我校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本人自愿入伍的。
    女性应届毕业生与在校生不参加预征。
    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2011届毕业生冬季征兵时在学校直接参加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征兵报名,初定兵后凭补报校验码在网上进行补报名,补办相关预征及学费补偿代偿手续。
    2、年龄要求:年满18――22周岁的男性青年(本科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 
    3、其它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网上预征报名网站及报名时间
    应届毕业生预征报名的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
    预征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5月6日―6月10日。
    四、网上预征报名程序
    1、毕业生登入预征报名网站的“实名注册”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
    2、毕业生通过预征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3、毕业生填报完毕,在线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各一式两份。
    4、各院(系)要对预征报名对象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参加初检初审的毕业生将《预征登记表》一式两份交给所在院(系),《补偿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交给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6月15日前,院(系)要及时对初检初审合格并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等信息进行预审、签字、盖章后报学校武装部。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预征对象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信息审核和确认。
    6、6月25日学校把由学校和县级征兵部门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毕业生本人,作为冬季征兵优先征集的凭证。
    五、预征网上报名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全校参加预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人数一般不得低于本校男性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2、各院(系)要做好离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的联系工作。针对预征对象离校后处于学校和兵役机关管理的空白地带的情况,院(系)要在毕业生离校前掌握预征对象的有效联系方式,在10月底前提醒他们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另: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紧急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会议精神,帮助广大毕业生了解、掌握应征入伍的相关政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宣传等工作,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会同国防部征兵办,决定于2010年5月10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举办“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网上咨询活动”,网上咨询活动专页(http://www.ncss.org.cn/2010zbzx/),毕业生可直接登录页面提问,有关负责同志通过后台回答问题。
请各院(系)将本次活动迅速通知毕业生,积极宣传,组织毕业生参加本次咨询活动。
 
特此通知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