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礼于心,诚信践行――16级司法助理班班会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7-06-01浏览次数:887

     2017年5月31日晚上7:30分在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3号楼303室,由

社会管理学院16级司法助理班全体学生召开了“明礼于心,诚信践行”

的主题班会,本次班会由心理委员姚一一主持。 

    此次班会共分为三个环节。首先由姚一一同学为大家解读这次班会

的主要目的,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千百年

流传下来,亘古不变,加强道德修养,养成诚信的品质,对当代的大学

生来说是至关重要,因此为提倡同学们养成讲诚信的好习惯,加强大学生

道德修养,提高诚信意识。接着讲了“明礼”与“诚信”的由来;何为

“明礼”与“诚信”。同时还请武靖和吴娟用自己的观点分别谈了谈如

何做到明礼与诚信。明礼,孔子的“非礼勿施”就倡导我们要做个明礼

的人。

    一位名叫泰戈尔的人写过这么一句诗:“蜜蜂从花中啜蜜,离开时

嘤嘤道谢。”蜜蜂吃了花蜜之后也懂得对花表示感谢,何况我们高智商

的人呢?作为学生的我们,尊师重道,礼让同学,互帮互助,遵守规

则,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明礼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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