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民主评选会――16级法律事务班班会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7-11-10浏览次数:1336

 2017年11月9日中午12:00,16级法律事务班全体同学在南校区三号教学楼209教室举行了第一批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选举大会,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班主任邓锋琼老师。

 会议第一项,由团支书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了会议的议题、选举方式和选举要求。选举采取不记名投票、唱票、记票;要求被选举的同学是第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中班级综测前30%的同学。在我班符合要求的被选举人有九人,他们是分别是赵旭、史蔚芸、高春香、赵世辉、陈浩东、王世选、历洋霖、罗德华、杨婧。为保证选举的公平,被选举的九人不参与投票,故而参加此次会议的选举人有39人。

 会议第二项,同学们对本次发展大会的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进行表决,半数以上有效。

 会议第三项,投票表决。同学们将自己认为符合条件的拟发展对象写到选票上,然后由唱票人路琦瑛进行唱票、孙吉财计票、班主任邓锋琼监票,将大家的选举结果公示到黑板上,全程由全班同学监督,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最后,选举出赵旭、赵世辉、历洋霖、王世选、史蔚芸五名同学为拟发展对象。

 最后,由王世选告知大家此次选举的重要性,被选举出的同学承担着同学们的期望和班级的荣誉,需以身作则,为同学们做出榜样。而后,班主任对此次会议做出了总结,对选出的五名同学表示了祝贺,进行了鼓舞,并且表示,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努力做出做好的自己,让自己变得优秀。

 在冬日的这个午后,我们怀着对共产党的热爱与信仰结束了此次会议。

                                                          

(撰稿、摄影:蒲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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