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暨学生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20浏览次数:446

根据学校4月19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在大学生中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学生爱国热情,安排做好长假学生安全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于4月20日中午,在综合楼205教室组织召开了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暨学生安全工作会议,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法学社及各班班干部、全体在校学生参加了教育活动和安全工作会。

宣传教育活动,首先由法学社成员带领全体同学,分别逐一宣讲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反恐怖主义法》的主旨内容,通过宣传学习,提升了学院学生对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的知识学习,增强了师生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强化了学生关心国家发展,坚定捍卫国家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教育活动过程中,为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服务与管理,发挥学生干部防范安全带头作用,全体学生重新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自我安全防范16条》、《马克思主义学院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责任承诺8条》,明确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提高自身安全防范、确保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性,再次强化了学院各级学生干部为保障同学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和工作意识,为构建“平安马院”积极履行班级、同学安全保障和管理工作义务。

在学生安全工作会上,石光乾老师在对同学们关注的问题说明和引导后,最后对节前学生安全工作作出安排和要求:一是各班委成员要发挥班干部带头表率作用,积极、全面、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涉及全班同学安全管理和其他各项事务工作;二是各班在节前要召开安全主题班会,逐一明确并落实学生在校、外出、回家情况,并将统计落实情况报送学工办备查;三是节前后外出要遵守安全规则,选择安全性高的交通工具出行,坚决杜绝乘坐“三无”和不安全车辆外出;四是如发现可能导致事关师生安全的隐患信息时,应第一时间向学院、班主任及时反映;五是要提前安排好回程计划,节后按时返回上课,原则上对回程延误者不予请假,保证学院节后第一节后的到课率。

安全工作会还对学院宿舍安全检查、其他学生活动进行了安排和布置。

(撰稿:王世选   摄影:王世选)